《論語》的九位記錄者

作者:吳天明(武漢年夜學文學院傳授)

來源:《理論月刊》,2019年第12期

時間: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正月十三日己卯
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穌2020年2月6日

 

摘要:

 

《論語》的具體記錄者年夜多無法考證,所以現代經師現代學者年夜多干脆放棄了考證任務,這帶來了誤讀經典等問題。在《禮記·檀弓下》《論語》鄭玄注和楊伯峻師長教師考據任務的基礎上,根據周人稱名稱字包養sd的禮制,還可考證出《論語》有陳亢冉求等九位具體的記錄者。這不僅可以幫助我們正確懂得部門經典,還可以解決一些懸而未決的歷史遺留問題。

 

關鍵詞:孔子;《論語》;記錄者;周禮;

 

《論語》所收語錄年夜多是孔子的語錄,其記錄者當然也年夜多是孔子的隨侍門生,因為他的徒孫普通不會隨侍祖師爺,而只會隨侍各自的老師。至于哪一章具體是哪位隨侍門生所記,則幾乎無法考證。孔子畢竟有幾多設帳門生,這些設帳門生畢竟有幾多語錄,過往很少有學者周全認真討論,普通都只是籠統地說“《論語》中還收有孔子部門門生的語錄”,這就算過關了。我以前曾經詳細考證,孔子至多有十位設帳授徒的門生,這些設帳門生的語錄,則年夜多是各自的隨侍門徒所記錄,至于包養金額哪一章具體是誰所記錄,也幾乎無法考證1。

 

太史公《史記·仲尼門生列傳》不收“陳亢”,天然認為他不是孔子的授業門生。但《禮記·檀弓下第四》鄭玄注孔穎達疏、《論語》鄭玄注又都指出,“陳亢”就是孔子的授業門生,邢昺采用了鄭玄的意見。假如鄭玄的意見經過科學論證最終能夠成立,那么我們就可以據此進一個步驟推定《季包養犯法嗎氏篇》16·13是自稱“陳亢”者的親筆記錄了。當今學者楊伯峻師長教師曾經參考japan(日本)學者包養感情安井息軒《論語集說》的意見,考證出《子罕篇》9·7的記錄者就是自稱其名為“牢”的人2,并且由此進一個步驟推定《憲問篇》14·1的記錄者就是孔子的授業門生“原憲”3。《論語》語錄此外很是具體的記錄者,漢代至今學術界尚無新的發現。

 

本文預計根據周禮關于稱呼正人的姓名表字的規制,再根據《論語》中出現的孔門徒子徒孫的姓名表字,進一個步驟考證《論語》其他的幾位記錄者。考慮到後人在斷定“牢”等是《論語》記錄者的論證都不充足不嚴謹,有的甚至最基礎沒有論證,只是下了斷語,為了論證充足嚴謹,合適現代學術包養金額規范,也為了讓當今讀者對已經發現的《論語》記錄者有一個相對完全的認知,減少翻檢之勞,本文在論及“牢”等三位記錄者時,將不避與前賢的少許重復。至于我別的發現的六位記錄者,天然要做盡能夠嚴謹完全的論證。

 

一、周禮的啟發:年齡時期關于正人之間稱呼的禮制

 

周禮特別講究“名正言順”,所謂“唯器與名不成以假人”4,是以年齡正人之間的稱呼無不極其講究,一點都不敢馬虎,否則不僅會被正人譏諷,將來亦寸步難行,甚至還能夠有生命之憂。在周代,因為“人服不稱”“名位不稱”而被殺逝世的貴族,不在少數。

 

綜合現存年齡文獻,可以發現,年齡時代稱呼正人的禮制年夜體上是這樣的:(1)上稱下,包含怙恃稱兒子,上級稱下級,老師稱學生,稱名不稱字5;(2)本身稱本身,稱名不稱字6。(3)同學之間,相互稱字,不相互稱名,以示敬意7。(4)門生稱老師,老師假如是華夏年夜國之公卿,則尊稱“某子”“子”“正人”8;假如是年夜夫,普通稱為“夫子”9;假如不是公卿年夜夫,則泛泛尊稱“師長教師”10。《論語》中所記錄的孔子擔任魯“相”之前的語錄,也尊稱女大生包養俱樂部他為“孔子”“子”11,這些都是曾參師徒編輯《論語》時改動所致,原簡一定不克不及尊稱“孔子”“子”。孔子曾經擔任包養妹魯國的“相”,而整個年齡時代,魯“相”都一向由公卿擔任,孔子任“相”,說明他擔任了華夏年夜國魯國的包養故事公卿,其門生就可以尊稱他為“孔子”“子”“正人”了。孔子此前的語錄,也可以改稱“孔子”“子”“正人”了。這種“改稱”的禮制至今猶存。(5)孔子設帳授徒的十位門生,除了顏回、閔損兩個堅決不願仕進12,子路平生最高只做到年夜夫,級別不夠稱“子”13以外,其他設帳門生都或遲或早位列公卿,依照周禮,其門徒也應該尊稱或改稱本身的老師為“某子”。(6)門生稱呼老師的同學,稱字不稱名,以略表敬意。(7)在必定的語言環境里,在不至于惹起認知混亂的情況下,可以特別尊稱華夏年夜國的公卿為“子”,不再冠以姓氏,例如孔子徒子徒孫在孔門經常尊稱孔子為“子”14,魯國朝廷則經常尊稱季孫氏、孟孫氏、叔孫氏為“三子”。(8)正人沒有功名,既不稱名,也不稱字,而只能稱為“某”,年夜夫以上才幹稱名或字15。

 

當然,這些都只是普通的規制,具體若何稱呼,還有許多特別情況,可謂千變萬化,需求依照這一禮制所確定的基礎原則,根據文獻再做具體剖析。

 

我在過往學習周代文獻的漫長歲月里,特別是在比來幾年寫作《論語本意》的過程中,都很是留意研討周代正人之間的稱呼,所謂愚者千慮,或有一得,所以略有發現。我發現《論語》很是具體的記錄者,除了後人發現的“陳亢”“牢”“原憲”以外,還有冉求、宰予、包養網車馬費南宮適、漆雕開、公伯寮和有若。前賢或直接或間接考證出了三位記錄者,我考證出了六位記錄者,那么今朝已經了解的《論語》的具體記錄者一共有九位,具體可考的記錄有十章。

 

學術史上過往有些懸案,例如太史公《仲尼門生列傳》認為陳亢不是孔子的授業門生,是以不收他,可是他沒有論證。《禮記·檀弓下第四》和《論語》的鄭玄注又都認為陳亢是孔後輩子,同樣沒有正兒八經論證,都只是下了一個斷語。漢代至今的學者難以考證誰是誰非,往往兩說并存之。這類問題過往還比較多。假如我們盡能夠多地了解《論語》語錄的具體記錄者,這些歷史懸案就可看部門獲得解決。過往我們解讀經典時,因為不了解具體的記錄者是誰,經常犯常識性的錯誤,我們假如弄明白了這些具體的記錄者,這樣的錯誤就會少犯一些。曾參師徒編輯《論語》,“論”有評論篩選簡牘之意,那么他們選擇什么語錄,不選什么語錄,我們經常覺得比較茫然16。假如我們盡其能夠多地清楚《論語》語錄的具體記錄者,對懂得編輯者的意圖,也會幾多有些幫助。這些考慮就是我寫作本文的緣由。

 

二、前賢的意見:論語的三位記錄者

 

(一)陳亢

 

先看陳亢。太史公認為陳亢不是孔子的授業門生,所以《仲尼門生列傳》就不收他17。既然不收他,太史公天然無須論證。《禮記·檀弓下》鄭玄注和《論語》鄭玄注、邢昺疏18都斷定陳亢是孔後輩子,就直接下了斷語。現代經師沒有進行嚴密推文科學論證的習慣,可是我們根據現存文獻,不難發現他們得出分歧結論的歷史文獻依據畢竟是什么。今朝已經可以考證出來的《論語》的九位記錄者中,最為特別的生怕就要算陳亢了。

 

陳亢字子禽,此人《論語》中共出現了三次:《學而篇》1·10稱“子禽”,《子張篇》19·25稱“陳子禽包養留言板”,《季氏篇》16·13稱“陳亢”19,《禮記·檀弓下第四》稱“陳子亢”。在19·25中,他居然對先師孔子表現不恭,說子貢賢于孔子,授業門生斷無此禮。太史公應是根據這一章判斷陳亢不是孔子的授業門生的。但《禮記·檀弓下第四》鄭玄注和《論語》鄭玄注,又均稱陳亢為孔子的學生,宋朝的邢昺又采用了鄭玄的意見,于是這件事成為中國儒學史上的一個懸案。東漢至今的學者年夜都采取兩說并存的辦法,對這兩種意見模稜兩可,說明研討任務兩千年來一向沒有進展。為了便利說明問題,我先將太史公用來消除陳亢的證據,即《論語·子張篇》19·25援用如下:

 

陳子禽謂子貢曰:“子為恭也,仲尼豈賢于子乎?”

 

子貢曰:“正人一言以為知,一言以為不知,言不成失慎也。夫子之不成及也,猶天之不成階而升也。夫子之得邦家者,所謂立之斯立,道之斯行;綏之斯來,動之斯和。其生也榮,其逝世也哀,如之何其可及也?”(《子張篇》19·25)

 

陳亢在子貢眼前居然這樣議論孔子,竟在孔門之中稱孔子的表字“仲尼”,而不是尊稱“孔子”“子”20,對孔子及其偉年夜的品德學問這般不恭,依照常理,無論若何都不成能是授業門生所當為,太史公很能夠就是根據這一章而斷定陳亢不是孔子的授業門生,是以《仲尼門生列傳》不收他,不是沒有事理。《子張篇》所收孔子設帳門生的語錄,都是在孔子往世以后,設帳門生繼續教導各自門徒的語錄。由此可知,本章的記錄者,應該就是子貢的隨侍門生。依照周禮,子貢的門徒稱呼老師的同學,應該稱字,這一章的記錄稱呼陳亢為“陳子禽”“子禽”,在禮制上都沒有任何問題。子貢隨侍門生記錄時,應該尊稱子貢為“端木子”,應該是曾參師徒在編輯《論語》時,有興趣將原簡中一切的“端木子”一并改為“子貢”,其改動的詳細緣由,我在《孔後輩子稱“子”現象研討》中已經做了說明,恕不重復。可是子貢的隨侍門生如實記錄陳亢對孔子不恭的話,和本身的老師批評陳亢的話,他們對陳亢的態度若何,安閒不言之中,這是典範的《年齡》筆法。

 

在《論語本意》中,我曾經推測《論語》本無《堯曰篇》,那么19·25就是《論語》的卒章了。假如我的見解能夠被學術界廣泛認可,最終能夠成立,那么曾參師徒將這一章作為卒章,含義可謂非常豐富:他們要借此說明,老師往世后,同學們已經各自開宗立派,甚至有陳亢這樣的奇葩同學開始對先師表現不恭了。他們還想借助子貢的話,表現對先師孔子的無限尊重,無限懷念,無限可惜。他們還想告訴子孫,編輯《論語》,就是要維護先師孔子的道統21。

 

陳亢是孔子的門生,曾參的同學,曾參師徒當然長短常明白的,所以他們沒有做任何的暗示或昭示,不過卻給后世子孫帶來了許多麻煩。可是,假如我們細心讀書,還是可以找到陳亢是孔子授業門生的靠得住證據,鄭玄在注釋《禮記·檀弓下第四》和《論語》時,斷定陳亢就是孔子的授業門生,應該重要依據上面這一章:

 

陳亢問于伯魚曰:“子亦有異聞乎?”

 

對曰:“未也。嘗獨立,鯉趨而過庭。曰:‘學詩乎?’對曰:‘未也。’‘不學詩,無以言。’鯉退而學詩。改日,又獨立,鯉趨而過庭。曰:‘學禮乎?’對曰:‘未也。’‘不學禮,無以立。’鯉退而學禮。聞斯二者。”

 

陳亢退而喜曰:“問一得三:聞詩,聞禮,又聞正人之遠其子也”(《季氏篇》16·13)。

 

現代學者解讀《論語》,沒有翻譯的習慣,因為那時沒有翻譯的需要。可是他們年夜多從來不說本章的記錄者是誰,說明經師們并沒有搞清楚這個問題,包養情婦或許最基礎沒有想到這是個需求弄清楚的問題。近代以來國家奉行白話文,現代經典不得不翻譯。當今學者在翻譯本章時,年夜都把“陳亢”直接翻譯為“陳亢”,那么說明他們都認為,本章是孔子的一位無法具體考證的隨侍門生所記錄。

 

本章畢竟是誰記錄的呢?孔鯉能否設帳,今朝還沒有發現確鑿的證據。並且即便孔鯉設帳,因為他父親孔子的緣故,生怕也不克不及被尊稱為“孔子”,更不克不及被尊稱為“子”,生怕只能稱其表字“伯魚”,略表敬意22。也就是說,本章如果伯魚之門徒所記,稱呼“伯魚”應該沒有禮制問題。周禮雖有很強的原則性,也很靈活多變,這類案例年齡文獻中良多。可是,依照周禮,伯魚及其門徒無論若何都不克不及稱呼“陳亢”,只能稱呼他的表字“子禽”“陳子禽”。只要孔子和陳亢本身才可以稱呼“亢”“陳亢”,本章當然不成能是孔子所記錄,那么陳亢就是獨一能夠的記錄者了。《論語》只收錄孔後輩子所記錄的孔子語錄,和孔子徒孫所記錄的孔子設帳門生的語錄,完整沒有收錄孔子徒孫徒重孫的記錄,更沒有收錄孔門以外的人的什么記錄。我想,鄭玄應該就是根據這一章的記錄,和它被收進《論語》的事實,推定陳亢是孔後輩子的。他們雖然沒有詳細地記錄這一推理過程,可是他們借以推定的史料,甚至他們推定的過程,并不復雜,我們現在可以還原。應該承認,鄭玄的這一推定是很有事理,合適邏輯的。

 

陳亢既然是孔子的授業門生,必定經常到老師帳下聽老師講學;伯魚是孔子的親兒子,必定也與孔子眾門生一路聽父親講學。陳亢心想,伯魚畢竟是老師的親子,老師必定在通俗教學之外,單獨教伯魚一些獨特的秘而不洩的學問,所以前來打聽打聽。他沒有料到,孔子教導親子,與教導眾門生一模一樣。孔子曾經對門生們說過,他從來沒有把應該交給門生的任何東西隱躲起來23,本身平生“學而不厭,誨人不倦”,是以曾參師徒把這一章編進《論語》,還有感念先師無私教誨的意思。正因為陳亢是孔子的授業門生,這一章又是陳亢本身所做的記錄,所以我們應該這樣翻譯:

 

我問伯魚道:“您在夫子那里還有所聞嗎?”

 

伯魚答道:“沒有。他白叟家曾一個人站在天井中,我恭順地走過。他問我:‘學了詩嗎台灣包養網?’我答道:‘沒有。’(他白叟家說:)‘不學詩,就不會說話。’我退回便學詩。有一天,他白叟家又獨自一人站在天井中,我恭順地走過。他白叟家問我:‘學了禮嗎?’我答道:‘沒有。’(他白叟家說:)‘不學禮,就無法安居樂業。’我退回便學禮。只聽到這兩件。”

 

我從伯魚室中加入來,很是高興地說:“我問一件事,了解了三件事,了解要學詩,了解要學禮,又了解老師并非特別親近本身的兒子。”

 

楊伯峻師長教師《年齡左傳注·僖公二十三年》考證:“《左傳》記賦《詩》者始于此,而終于定四年秦哀公之賦《無衣》。始于此,非前此無賦《詩》者,蓋缺乏記也。終于定四年者,蓋其時賦《詩》之風漸衰,后竟成絕響矣。”據《論語》記載,孔子經常與門生討論《詩》,說明魯定公四年之后,正人賦詩風氣尚存,只是交際場合較少賦詩,是以史官較少記錄罷了。

 

“禮”對國家,是立國之本,故《左傳·閔公元年》曰:“周禮,所以本也。”《僖公十一年》曰:“禮,國之干也。”“禮不可,則高低昏。”對正人,是立品之本,不學禮,則無以安居樂業,也就是找不到本身的地位(周代“立”“位”同字)。是以,孔子平生“十有五而志于學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順,七十而從(同縱)心所欲不逾矩”(《為政篇》2·4);魯國公卿孟僖子昭公二十四年往世時,遺命二子向孔子學禮(《左傳·昭公七年》);孔子也叫本身的兒子孔鯉學“禮”。不過,孔子活著時,古人所見專門的禮學著作《周禮》《儀禮》《禮記》等均未編寫出來,“禮”還散見于各種當局文告、各種簡牘、周人的各種禮制設定之中,也散見于周代正人處理問題的許多案例之中,總之孔子那個時代的所包養情婦謂“禮”,還是成文法和習慣法的混雜體。

 

“正人遠其子”,是說孔子并不特別親近、特別寵愛、特別教導本身的兒子。孔子教導兒子,好像教導其他門生,這就是“遠其子”。孔鯉逝世后,孔子為他辦喪事,喪事從簡,有棺而無槨,這也是“遠其子”。

 

陳亢究竟是不是孔子的授業門生,太史公應該是根據《子張篇》19·25而認為不是,鄭玄則應該是根據《季氏篇》16·13認為是,二者說法紛歧,各有根據。學者們懷疑了兩千年。假如我們弄明白了《論語》的記錄體例和編輯體例,清楚《季氏篇》16·13就是陳亢自己所做的記錄,那么我們就會清楚,鄭玄的意見是對的,陳亢的確是孔子的授業門生,當然,他也是一個竟然對業師表現不恭的奇葩門生。這樣一來,這個幾千年的歷史懸案,應該就算解決了。

 

(二)牢

 

我們再了解一下狀況孔門門生“牢”。

 

牢曰:“子云:‘吾不試,故藝’”(《子罕篇》9·7)。

 

“牢”,人名,王肅偽《孔子家語》認為是孔後輩子,并說:“琴張,一名牢,字子開,亦字子張,衛人也。”《闕里文獻考》采用了這一意見。《左傳·昭公二十年》《孟子·盡心下》(14·37)《莊子·大批師篇》均記載有“琴張”,但“琴張”能否為“牢”,王引之《經義述聞》、劉寶楠《論語正義》即表現懷疑。依照本文所述周禮,外人稱呼孔子,必稱“仲尼”“孔丘”或“孔子”(《左傳》所引孔子許多議論,即分別用這三種辦法稱呼孔子),有時還會加上“魯”字,表現孔子是魯國人,以避免出現因為重名而誤認的現象。只要孔子的徒子徒孫在孔門里才會特別尊稱孔子為“子”。“牢”既然特稱孔子為“子”,《仲尼門生列傳》又無此人,那么“牢”應為孔子之徒孫。至于“牢”是孔子哪位設帳門生的門徒,因文獻闕如,就不得而知了。周代人自稱名,不自稱字。此人既然自稱其名,那么本章應該就是他本身的記錄,是以“牢曰”應該譯為“我說”,而不克不及翻譯為“牢說”。

 

(三)原憲

 

原憲也是《論語》的記錄者之一。原憲字子思,依照周禮,在孔門里頭,原憲的門徒只能尊稱他為“師長教師”或“原子”24。孔門除了孔子和原憲本身可以稱“憲”“原憲”以外,其他一切人,包含原憲的同學,同學的門徒,都只能稱他“子思”“原思”“思”25。楊伯峻師長教師在《論語譯注·導言》中,已經指出《憲問篇》14·1是孔後輩子原憲本身所做的記錄,包養一個月價錢這是完整正確的,此前從來沒有哪位學者留意到這個問題。可是他在翻譯這一章時,卻依然把“憲問”翻譯為“原憲問”,這說明,楊師長教師翻譯時能夠偶爾掉察了,也能夠是因為“導言”是他后來寫的,后來的見識超過了後面作譯注時的見識,卻忘了修正後面的書稿,編輯處理書稿時也沒有發現前后紛歧致的情況。為了便利說明問題,堅持本文的完全性,便利學者檢索討論,我還是要將原文援用如下:

 

憲問恥。子曰:“邦有道,谷;邦無道,谷,恥也。”

 

“克、伐、怨、欲不可焉,可以為仁矣?”子曰:“可以為難矣,仁則吾不知也”(《憲問篇》14·1)。楊伯峻師長教師將這一章翻譯為:

 

原憲問若何叫恥辱。孔子道:“國家政治清明,當官領俸祿;國家政治暗中,仕進領俸祿,這就是恥辱。”

 

原憲又道:“好勝、自夸、仇恨、貪心四種弊病都不曾表現過,可以說是仁人了嗎?”孔子道:“可以說是難能可貴了,若說是仁人,那我不克不及批準。”

 

楊師長教師既然這樣翻譯,那么這一章的記錄者就不是原憲,而是原憲的某位同學,孔子的某位隨侍門生了。我認為應該明確指出本章是原憲本身所做的記錄,并像上面這樣翻譯:

 

我問何為恥辱。老師道:“國家政治清明,就當官領俸祿;國家政治暗中,依然當官領俸祿,這就是恥辱。”

 

(我又問道:)“好勝、自夸、仇恨、貪欲都不曾有過,可以說是仁人了嗎?”老師道:“可以說是難得了,至于是不是仁人,那我就不了解了。”

 

我認為,“憲問”當然應該翻譯為“我問”,后面的“克、伐、怨、欲不可焉”兩句話後面,也不克不及補譯為“原憲又道”,而應該補譯為“我又問道”。

 

據《論語·雍也篇》6·5和《史記·仲尼門生列傳》記載,孔子活著時,原憲曾經做過孔府的總管。老師往世以后,原憲終身未出仕,他像顏回那樣,平生都過著極其貧苦甚至衣不蔽體的生涯,直到性命終止。孔子曾經對顏回說:“用之則行,舍之則躲”(《論語·述而篇》7·11)。認為“行”即實行仁道和不得已時“躲”起來,都是正人實行仁道的正確方法。原憲平生用這種方法,踐行了老師的仁事理想,成為一位真正的仁德正人。原憲平生行跡,與這一章記錄的孔子的教誨關系極年夜,曾參師徒將這一章編進《論語》時,心中該是多麼感佩?后之學者豈可不察?

 

包養app三、我的心得:論語的其他六位記錄者

 

以上陳亢、牢、原憲三位記錄者,我都是遭到前賢的啟發,才可以進行討論的。我之所以不避重復加以討論,一是為了便利學者檢索,免去學者四處翻檢之勞。二是前賢的意見略有不明確不當當或論證不充足處,我也略略發表一點淺見,以進一個步驟完美前賢的意見。《論語》以下的六位記錄者,則只是我本身初步的學習心得。

 

(一)冉求

 

《論語》觸及冉求者凡十三章,此中兩章是冉求本身記錄的孔子語錄。我們先了解一下狀況冉求記錄的第一章孔子語錄:

 

冉求曰:“非不說子之道,力缺乏也。”子曰:“力缺乏者,中道而廢。今女畫”(《雍也篇》6·12)。

 

這一章,現代經師沒有關注誰記錄的問題,當今學者也沒有發現討論這個問題的。當今學者普通都這樣翻譯:

 

冉求說道:“不是我不喜歡您的學說,是我的氣力不夠。”孔子道:“氣力不夠,會走到半路走不動。現在你還沒有開步走。”

 

學者們這樣翻譯,說明他們都認為,這一章就是記載孔子批評冉求不實行仁道,這般罷了。許多學者還徵引《仲尼門生列傳》關于冉求“性謙退”的話,佐證此章的記錄。普通學者甚至最基礎沒有考慮記錄者是誰的問題,即便考慮,也認為記錄者天然就是孔子的某位隨侍門生,具體是誰不了解。學者們這樣懂得很能夠不夠準確。

 

冉求,姓冉,名求,表字子有。依照周禮,假如是冉求的同學或同學的門生所記錄,應該稱呼他為“子有”或“冉有”,不成能稱呼他的姓名“冉求”“求”。冉求曾經設帳授徒26,假如是包養網單次他的門徒所記錄,原始簡牘應該將“冉求”記作“冉子”。假如曾參師徒編輯《論語》時,因為什么緣由要貶低冉求,而將簡牘中的“冉子”改失落,也只能夠改為“冉有”或“子有”,不成能改為“冉求”或“求”,因為曾參師徒誰都不克不及稱呼冉求的名或姓名,這是周禮,孔門無人可以違反周禮。那么,孔門誰可以稱呼冉求的姓名“冉求”或許其名“求”呢?只要兩個人,一個是孔子,一個就是冉求本身。孔子天然不會記錄本身的談話,那么這一章的記錄者,就只能夠是冉求本身了。是以本章應該這樣翻譯:

 

我(對老師)說:“不是我不喜歡(不想實行)您的學說,是我的氣力不夠。”老師道:“氣力不夠,會走到半路走不動。現在你還沒有開步走。”

 

夫子之道,“立人達人”,修齊治平,到逝世方休,底本路途遙遠,極其艱難。可是孔子并不請求門生必定要治國平全國,因為那要受許多客觀條件的制約,孔子只需求門生們終身為“立人達人”的人心理想政管理想奮斗即可。而奮斗的方法,既包含“用之則行”,即有機會被諸侯重用時,盡其能夠實行仁事理想;也包含“舍之則躲”,例如顏回“一簞食,一瓢飲,在陋巷,人不勝其憂,回也不改其樂”(《雍也篇》6·11),孔子認為顏回的“躲”也是實行仁道的一種方法。那么本章的宗旨就不再是記錄孔子批評冉求不實行仁道,而是記錄冉求本身接收了老師的批評教導,承認本身過往不實行仁道的行為錯了,表現愿意矯正這一錯誤。這兩個宗旨之間雖有很是親密的聯系,可是差異很年夜。孔門師徒都認為,正人不文過飾非,也“不遷怒,不貳過”(《雍也篇》6·3)。君子反是。《論語》中這類論述可謂觸目皆是27。冉包養甜心網求把老師批評本身的話記錄下來,并且將簡牘交給曾參師徒,以備將來編輯《論語》之用,說明他真誠虛心腸接收了老師的批評教導,並且決心矯正錯誤。曾參師徒將這一章選進《論語》,也重要是因為認可冉求這一舉動,認為冉求是一位知錯改錯的正人。可見兩個宗旨之間差異甚年夜,假如不了解本章的記錄者是誰,就很難正確懂得文獻和孔子一派人的正人之風。

 

冉求本身親筆記錄的孔子語錄還有一章:

 

季氏富于周公,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。子曰:“非吾徒也。小子鳴鼓而攻之,可也”(《先進篇》11·17)。

 

這一章,當今學者年夜都是這樣翻譯的:

 

季氏比周公還富有,而冉求還為他收括,增添更多財富。孔子道:“冉求不是我的門徒,你們年夜張旗鼓地攻擊他,都是可以的。”

 

學者們這樣翻譯,除了說明他們還不了解“周公”28是誰以外,還說明他們最基礎沒有留意到本章記錄者畢竟是誰的問題。其實本章的記錄者就是冉求本身。他記錄本章,說明已經認識到本身錯了,老師批評得對,本身應該矯正錯誤。《左傳》記錄了冉求為季康子加稅的工作,事前征求孔子的意見,孔子有很長一段議論,中間意思是反對加稅。我在《論語本意》里已經徵引了這些史料,并有很詳細的剖析。冉求特地記下老師罵本身的話,並且將簡牘交給曾參師徒,以備將來編輯《論語》之用,可見冉求認錯,應該是發自內心的。曾參師徒編輯《論語》時,將本章收進《論語》,說明他們也是認可子有不文過飾非,知錯就改的正人之風的。那么本章就應該這樣翻譯:

 

季氏比魯侯都還富饒,而我還為他聚斂財富,使他加倍富有。老師說:“(求)包養女人不是我的門徒,你們就算年夜張旗鼓地攻擊他,都是可以的。”

 

冉求是孔子設帳授徒的門生,又是季氏宰,朝廷年夜臣29,《論語》中有他的門徒記錄的他的語錄,尊稱他為“冉子”30。在老師、同學甚至本身的門徒眼前,冉求老老實實記下本身的過錯,承認本sd包養身犯了錯,表現要下決心矯正錯誤,這恰是年齡正人、孔後輩子的風范。即便孔子本身犯了錯,他也老老實實向學生認錯,例如孔子曾經向學生言偃當面認錯31。孔門風氣本來這般,曾參師徒編輯《論語》時,沒有想到為誰隱瞞什么,天然而然體現了孔門的正人之風。這是我們明天的研討者要特別留意的。

 

(二)宰予

 

上面了解一包養意思下狀況宰予。宰予,字子我,魯國人,《論語》所及者凡四章,此中上面這一章,應該特別留意:

 

宰予晝寢。子曰:“朽木不成雕也,糞土之墻不成杇也!于予與何誅?”子曰:“始吾于人也,聽其言而信其行。今包養意思吾于人也,聽其言而觀其行。于予與改是”(《公冶長篇》5·10)。

 

當代學者年夜都把這章翻譯為:

 

宰予年夜白日睡覺。孔子說:“(這真是)腐爛了的木頭雕鏤不得,腐敗的墻壁粉刷不得啊!對予,責備他什么呢?”(過了一會,)孔子又說:“開初我對別人,聽到他的話便信任他的行為;現在我對別人,聽到他的話但要觀察他的行為。從予(年夜白日睡覺)之后,我改變了態度。”

 

這樣翻譯,那么學者就認為本章的記錄者是孔子的某位隨侍門生,他看見孔子罵宰予,就記下來了,這般罷了。依照周禮,這一章的記錄者援用孔子的話稱呼“宰予”,沒有問題,老師本來可以稱呼門生的名,普通不帶姓氏,帶了姓氏,則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,這一禮俗至今未變。孔子不稱“予”而稱“宰予”,表現態度極其嚴厲。可是記錄者在敘述語言中稱呼同學的姓名“宰予”,而不是稱呼其表字“子我”或“宰我”,孔子任何一位隨侍門生,以及設帳門生的任何一位門徒,都不成能稱呼宰予的姓名,因為周代沒有這樣的禮制設定。雖然《孟子》里徵引了宰我的語錄32,但還缺乏以證明宰予設帳,並且即便他設帳,他的門徒記錄本章,應該將他記作“宰子”,假如曾參師徒編輯《論語》時要貶損宰予,也只能夠改為稱呼他的表字“宰我”“子我”,不成以改稱他的姓名。這就是說,宰我的同學以及同學的門生,都不成能稱呼他的姓名;宰我的門生,以及編輯《論語》的曾參師徒,也不成能稱呼宰我的姓名。孔子帳下,只要孔子和宰予本身可以這樣稱呼“宰予”。孔子當然不成能記錄本身的談話,那么本章必定是宰予本身所做的親筆記錄,所以本章應該這樣翻譯:

 

我年夜白日睡包養dcard覺。老師說:“(這真是)腐爛了的木頭雕鏤不得,腐敗的墻壁粉刷不得啊!對予,責備他什么呢?”(過了一會,)老師又說:“開初我對別人,聽到他的話便信任他的行為;現在我對別人,聽到他的話但要觀察他的行為。從予(年夜白日睡覺)之后,我改變了態度。”

 

前人沒有睡午覺的習慣,日出而作,日進而息,這般罷了。宰我年夜白日睡覺,所以老師罵他。宰予把老師罵本身的話記錄下來,說明他真心認為老師罵得好,的確是本身錯了,本身必定要矯正錯誤,兌現當初對老師的承諾,發奮學習。史書記載,宰予后來成為有名學者,就能夠與老師罵他,他真心改過有關。曾參師徒把這一章編進《論語》,重點不在記錄孔子罵宰予上,而在宰予英勇地承認本身的錯誤,決心矯正錯誤,體現了正人之風上。假如我們不了解本章是宰予本身所做的記錄,這些意思就很難體會到,就會誤讀經典。

 

(三)南宮適

 

南容是孔子晚期門生之一,《論語》《左傳·昭公七年》《仲尼門生列傳》均有靠得住記載,《論語》所及者僅三章,可是他的出身、姓氏、名字均極其復雜,我在《論語本意·公冶長篇》5·2中已經一并考證,此不重復。《論語》中有一章他本身親筆記錄的孔子語錄:

 

南宮適問于孔子曰:“羿善射,奡蕩船,俱不得其逝世然。禹稷躬稼而有全國。”夫子不答。

 

南宮適出,子曰:“正人哉若人!尚德哉若人!”(《憲問篇》14·5)

 

這一章,學者們普通翻譯為:

 

南宮適向孔子問道:“羿善于射箭,奡善于水戰,但都沒獲得善終。年夜禹和后稷都親自下地種莊稼,卻都獲得了全國。(這是為什么呢?)”孔子不答覆。

 

南宮適退了出來。孔子道:“這個人,好一個正人!這個人,多么崇尚品德!”

 

這樣翻譯的問題是,不問可知,學者們已經斷定,本章的記錄者是南宮適的同學,孔子的某位隨侍門生。但這不是事實。年夜多數學者或許最基礎沒有考慮本章記錄者是誰的問題,亦不成取。南宮適,復姓南宮,名適,表字子容,所以《論語》經常稱他為“南容”,猶如顏回,表字子淵,同學們便經常稱他為“顏淵”。本章假如是南容的同學所做的記錄,必定稱呼他為“南容”或“子容”,不成能直接稱呼他的姓名。周代沒有同學之間相互稱姓名的禮制。即便是南容的同學的門徒記錄,也只能稱呼他的表字,不成能稱其姓名。今朝沒有發現南容設帳的證據,即便他設帳,本章又是他的門徒所記錄,門徒也只能尊稱他為“南宮子”。假如曾參師徒編輯《論語》時要貶損他,也只能將“南宮子”改為“南容”“子容”“南宮子容”“南子容”,而不成能改為稱呼他的姓名,因為曾參師徒誰也不克不及稱呼他的姓名,這是禮制。孔子門下,只要孔子和南容本身才可以稱呼“南宮適”或“適”,孔子不成能記錄本身的談話,是以本章只能夠是南容本身所做的記錄。那么本章應該這樣翻譯:

 

我請問老師道:“羿善于射箭,奡善于水戰,但都沒獲得善終。年夜禹和后稷都親自下地種莊稼,卻都獲得了全國。(這是為什么呢?)”老師不答覆。

 

我退了出來。老師道:“這個人,好一個正人!這個人,多么崇尚品德!”

 

“退”,前人設帳,老師在“室”,門生在“堂”,門生有問題請教,“進室”請教老師。請教完畢,從“室”中“退”出,回到“堂”上,所以南容從老師“室”中加入時,還可以聽到老師表揚本身的話。

 

南容本名什么,現代有許多說法,當依據《左傳·昭公七年》作“說”(悅)。他后來更名什么,古書或稱名“適”,或稱名“括”,當依據《論語》作“適”。假如我們了解本章是南容本身所做的親筆記錄,那么就會清楚,南容應該更名為“適”,而不是更名為“括”,“括”當為“適”之誤。這般一來,這個歷史懸案也就順便解決了。

 

(四)漆雕開

 

孔後輩子漆雕開也是《論語》的記錄者之一包養網評價,《論語》所及者僅上面這一章:

 

子使漆雕開仕,對曰:“吾斯之未能信。”子說(《公冶長篇》5·6)。

 

關于漆雕開的姓氏表字,前人說他復姓漆雕,名開,字子開,一說字子若,魯國人。周代華夏正人,假如名“某”,其表字經常就是“子某”,《左傳》中有無數這樣的案例。是以“開”應該表字“子開”,不成能表字“子若”。依照上文介紹的周禮和剖析的案例,這一章既然稱呼其姓名“漆雕開”,那就應該是漆雕開本身所做的記錄。近代以來的經師學者們這樣翻譯,生怕就有問題了:

 

老師孔子叫漆雕開往仕進,他答覆道:“我對這事還沒有信念。”孔子聽了很高興。

 

這樣翻譯的錯誤,與上引各章完整一樣。我認為應該這樣翻譯,才幹體現經典的本意:

 

老師讓我往仕進,我答覆道:“我對這事還沒有信念。”老師很高興。

 

漆雕開特別把這件事記錄下來,曾參師徒特別把這一章選進《論語》,都是別有深意的。孔子曾經說:“三年學,不至于谷,不易得也”(《泰伯篇》8·12)。當時的讀書人,一者為了生計,二者為了幻想,很少有不想早點當官掙俸祿的,所以孔子經常勸告門生們不要著急,應該“人不知而不慍”(《學而篇》1·1)。孔子為魯國國老,推薦門生當官,應該問題不年夜,《論語》中有孔子與魯國上卿季康子談及授業門生長處的語錄,應該就包養甜心網有推薦門生為官的考慮33。可是漆雕開竟然婉拒了老師的好意,主動承認本身現在還沒有準備好,還不克不及當好官。老師見門生拒絕了本身,不僅不生氣,反而很高興,這讓門生很不測,並且漸漸清楚了老師高興的緣由:原來老師見門生實事求是,承認本身今朝還沒有做好當官的準備,這是以國事為重,不是只顧本身當官發財。曾參師徒把這一章選進《論語》,也是出于雷同的緣由。在孔子門下,漆雕開只是一個極其通俗的學生,假如不是因為他婉拒了孔子的好意,顯示了正人之風,《論語》無論若何不成能提到他。

 

(五)公伯寮

 

孔後輩子公伯寮,也親筆記錄了孔子語錄:

 

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孫。子服景伯以告,曰:“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,吾力猶能肆諸市朝。”

 

子曰:“道之將行也與,命也;道之將廢也與,命也。公伯寮其如命何!”(《憲問篇》14·36)

 

公伯寮,《論語》所及者僅上文徵引的這一章。《仲尼門生列傳》作“公伯僚”,謂其表字“子周”。這一章不稱呼“子周”“公伯子周”“令郎周”,而稱呼他的姓名,那么應該就是他本身所做的記錄。可是學者們卻都將這一章翻譯為:

 

公伯寮向季康子告子路的狀。子服景伯把這事告訴孔子,并說:“夫子(季康子)的確已被公伯寮所困惑,但我仍無力量(證明子路無罪,從而讓季氏殺逝世公伯寮,)讓他的尸體在集市上示眾。”

 

孔子道:“我的主張將實現嗎,聽之于命運;我的主張將被廢棄嗎,也聽之于命運。公伯寮能把我的命運怎么樣?”

 

這般翻譯,說明學者們最基礎沒有留意到本章是誰所做的記錄這個問題,而是依照思維定式,想當然地認為這是孔子某位不著名的隨侍門生所做的記錄。那么,子服景伯就是在背后告公伯寮的狀了。其實,這一章的記錄者就是公伯寮本身,子服景伯的話,就是當著他的面跟孔子說的。那么這一章應該這樣翻譯:

 

我向幼子告子路的狀。子服景伯把這事告訴了老師,并說:“夫子(季康子)的確已被公伯寮所困惑,但我仍無力量(證明子路無罪,從而讓季氏殺逝世公伯寮,)讓他的尸體在集市上示眾。”

 

老師道:“我的主張將實現嗎,聽之于命運;我的主張將被廢棄嗎,也聽之于命運。公伯寮能把我的命運怎么樣?”

 

當時公伯寮、子路、冉求、樊遲等人都在給魯國正卿季康子當家臣,冉求同時還是朝廷年夜臣。子服景伯,《左傳·哀公八年》《哀公十三年》均自稱名“何”,則名“何”無疑。“何”為孟獻子之玄孫,與其父昭伯,祖父惠伯,曾祖孝伯,高祖獻子,常常見于《左包養網比較傳》。景伯為魯定公、哀公時代的年夜夫,但非卿,故嘗對吳人自稱“賤者”34。當時晉國內亂不已,華夏無主,蠻夷吳王稱霸,殘暴華夏諸侯,季康子使景伯用奇計對付吳國,盡能夠保護了魯國的好處。是以景伯認為,本身能夠獲得季康子的信賴,有才能保護子路。《哀公十四年》還記載,季康子使子路與小邾國年夜夫簽約。可是《哀公十五年》就記載,子路已經在衛國招待齊國使者了,說明此時子路已經離開魯國到衛國擔任世卿孔悝的“宰”了。由此可以推知,本章所記之事,或許就發生在魯哀公十四年。

 

子路能夠遭受不測,這與孔子之“道”可否實現有何聯系呢?據《左傳·哀公三年》記載,季康子從哀公三年開始擔任魯國的執政年夜臣,把握魯國的實權。哀公十四年擺佈,子路、冉求都在季康子手下仕進。陳恒弒齊簡公,孔子報告魯哀公,請求派兵討逆,《左傳·哀公十四年》記載,哀公竟讓孔子報告季康子,讓季康子拿主張35。可見孔子是想,可以通過子路等門生影響季康子,再通過季康子影響魯國朝政,這就是所謂的“陪臣執國命”了。子路有此年夜權,又是幾乎終身追隨孔子的自得門生,想必會按孔子之“道”行事,這就是孔子之“道”有能夠在魯國實現的緣由。若子路因為讒言而被殺,孔後輩子很能夠不再遭到重用,那么孔子之“道”必被季康子所廢棄。由于上述緣由,孔子將子路的命運與本身的人心理想“道”的命運緊緊聯系在一路。

 

“愬”同“訴”,今言告狀。“市朝”,集市和朝廷。依照周禮,周代罪犯被殺,年夜夫以上尸體執政廷示眾,士以下尸體在集市示眾,以儆效尤。但也有因為罪惡嚴重,影響太年夜,卿年夜夫被殺而在集市示眾的,如齊國的崔杼36,鄭國的公孫黑37,晉國的叔魚和雍子38,等等。公伯寮只是季氏家臣,應該還沒有出任朝廷年夜臣,如有罪被殺,依照周禮,其尸體應在集市示眾,所以下面的譯文僅取“市朝”之“市”義。

 

本章應該就是公伯寮本身所做的記錄,故敘述語自稱其姓名“公伯寮”。依照周禮,他還可以自稱其名“寮”。孔子稱門生,普通只稱名不稱姓,本章孔子連姓帶名稱他“公伯寮”,說明孔子對他的態度極其嚴厲。子服景伯與公伯寮是同寅,依照周禮,應該稱他為“子周”或“公伯子周”“令郎周”,而稱其姓名“公伯寮”者,也表現對子周的態度極其嚴厲。子周記錄包養故事本章者,蓋表現接收老師和子服景伯的批評教導,有悔過之意。這與冉求記錄老師罵本身的語錄(6·12、11·17),出于完整雷同的考慮。假如學者不了解本章是公伯寮本身所做的記錄,就不了解他有悔過之意,本章的宗旨就要另當別論了。公伯寮在孔子帳下,只是一個通俗門生,曾參師徒將他記錄的這一章收進《論語》,其重要的考慮,生怕就是覺得子周這個人,還是一位知錯改錯,不文過飾非,不貳過的正人。假如不了解本章真正的記錄者,就無法懂得曾參師徒的這番專心了。

 

(六)有若

 

有子,名若,字子有,孔子設帳門生。《論語》所及者凡四章:《學而篇》1·2、1·12、1·13,《顏淵篇》12·9。此中1·2、1·12、1·13均尊稱“有子”,則為有子門徒所記錄之有子語錄;12·9亦為有子語錄,可是記錄者卻是有若本身,這一章很是特別。

 

哀公問于有若曰:“年饑,用缺乏,如之何?”

 

有若對曰:“盍徹乎?”

 

曰:“二,吾猶缺乏,如之何其徹也?”

 

對曰:“蒼生足,君孰與缺乏?蒼生缺乏,君孰與足?”(《顏淵篇》12·9)

 

本章為有子語錄,談稅率問題,宗旨是反對魯哀公多收稅。有若記下這一章的初志,當然不是為了記錄本身的語錄,而是想說明魯哀公治國多么糊涂,只要我們這些后人才把它當作有子語錄。記錄者如為有若隨侍門生,原簡應該尊稱“有子”,即便《論語》的編輯者要改,也只能改稱“子有”,不成能改稱其姓名。依照周禮,在孔門,只要孔子和有若本身才可以稱“若”“有若”,其他任何人,天然包含曾參師徒,都不成以稱呼有若的姓名。如為有若本身所記錄,這一記錄則無任何問題。我下文的翻譯,就是依照有若本身的記錄來翻譯的。

 

哀公向我問道:“年景欠好,蒼生饑饉,國家費用不夠,應該怎么辦?”

 

我答道:“為什么不實行‘徹’這種非常抽一的稅率呢?”

 

哀公平:“非常抽二,我還不夠,怎么能非常抽一呢?”

 

我答道:“蒼生充裕,國君怎么會不夠?蒼生費用不夠,國君怎么會夠?”

 

我今朝所能看到的學者的各種簿本,前人都不翻譯,古人則都將“有若”翻譯為“有若”,說明學者們都認為,這一章是孔子的隨侍門生所記錄,不是有若所記錄。具體是誰所記,那就不了解了。可是假如這樣懂得,并不合適經典的本意。年齡末期,一方面是因為貴族生涯越來越奢靡,另一方面是因為戰爭連連,耗費宏大。魯國早在宣公時代,就已經實行了“初稅畝”,一切的荒地都要收稅,可是錢還是不夠,于是魯侯想加稅。這般下往,國家的稅基必定越來越小,稅收程度必定越來越高,必定墮入惡性循環。有若告訴魯侯的辦法,是培養稅基,讓蒼生富饒,這樣國家包養心得才能夠富饒,是一個最基礎解決問題的辦法。有若當初記錄本章,生怕重要是想記錄哀私有多么糊涂。曾參師徒覺得有若講的稅收思惟有理,就把這一章收進了《論語》。所以記錄者和編輯者的出發點略有分歧。假如誤以為本章只是孔子的一個隨侍門生所記錄,記錄者與編輯者的本意就都不不難懂得了。

 

四、結語

 

年齡時代,因為西亞人工冶煉鋼鐵的技術傳進中國,鋒利堅韌而又遠比青銅廉價的鋼鐵小刀得以制造出來,前人開始預先制作許多空缺竹簡,需求時可以用毛筆很快書寫,無比珍貴的年齡簡牘由此產生。前人記錄的艱難水平,遠非本日之正人所能想象。所以前人的記錄無不極其謹慎,所存記錄很少並且經常已經被掐頭往尾,這給我們正確解讀經典帶來了許多麻煩。本文重要應用周禮關于正人之間稱呼姓名表字的規制,在先賢鄭玄、孔穎達、邢昺、楊伯峻師長教師研討任務的基礎上,考證出了《論語》的九位記錄者,從頭解讀了他們記錄的十章語錄,厘清了陳亢能否為孔後輩子、南容更名為“適”還是“括”等歷史遺留問題,從頭認識了孔門門生的正人風范,從頭審視了曾參師徒編輯《論語》的良苦專心,當然也認識了孔子的奇葩門生陳亢。我信任,其他學者將會以本文為基礎,繼續做這個任務,從而推動《論語》研討獲得新的結果。

 

注釋:
 
1詳見:吳天明《孔後輩子稱“子”現象研討》,載《湖北社會科學》,2018年第12期。吳天明《論語本意》附錄《論語所及孔後輩子索引》,則進一個步驟對孔子設帳門生的每一章語錄都作了詳細考證說明,讀者可以參閱吳天明著《論語本意》,北京:商務印書館,2019年出書。
 
2楊伯峻師長教師推定“牢”是孔子的門生,見《論語譯注·子罕篇》9·7,《導言·“論語”的作者和編著年月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0年出書。我則根據《仲尼門生列傳》不收“牢”,推定他是孔子的徒孫,參見《論語本意·子罕篇》9·7,北京:商務印書館,2019年出書。
 
3詳見:楊伯峻師長教師《論語譯注·導言·論語的作者和編輯年月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0年。
 
4兩句都是孔子的話,前一句見《論語·子路篇》13·3,后一句系《左傳·成公二年》所引。
 
5《年齡》只需稱卿年夜夫的表字,《左傳》都會解釋說:“貴之也。”可見周代正人稱字含有敬意。孔子稱門生從來稱名不稱字,但《論語·先進篇》11·5“:子曰:‘孝哉閔子騫!’”孔子不稱門生閔損之名“損”“閔損”,而稱其字“閔子騫”,這極其罕見,說明夫子對閔損的孝道極其贊美,甚至對門生表現敬意。這也說明孝道在周代正人的心中,位置已經極其主要,后世所謂“百善孝為先”的理念,即源于周代。這是研討哲學倫理學、思惟史、哲學史、文明史的學者應該特別關注的很是主要的原始史料。稱字表現敬意的禮俗一向到平易近國另有保留,如毛澤東的伴侶都稱他“潤之”“潤之師長教師”。只因近代剷除了成年禮,慢慢只定名不命字,稱字以示敬意的禮俗才慢慢滅亡。孔子稱門生,普通只稱名不稱姓氏,假如連姓帶名地稱呼,則表現孔子相當惱火,態度極其嚴厲,這一禮俗至今猶存。這些都是《論語》研討者要特別留意的。
 
6正人當然沒有本身恭順本身的事理。稱呼本身,包含只稱名、稱呼姓名兩種情況。
 
7孔子隨侍門生隨侍老師時間長了,有時會順著老師口氣,稱同學之名,如《先進篇》11·26“夫子何哂由也”,曾皙稱仲由之名;11·16“師與商也孰賢”,子貢稱子張、子夏之名。同學發火,也有稱同學之名者,如《禮記·檀弓上第三》曾參斥責子夏“:商,汝何無罪也?”
 
8《禮記·禮運第九》,門生言偃問孔子“正人何嘆”。言子小孔子45歲,是孔子早期門生之一。他投身師門時,孔子早已做過魯國公卿了。可見門生可以稱呼身為公卿的老師為“正人”。周代公卿即便致仕,也是“國老”,其政治位置不變。
 
9“夫子”可以泛稱公卿年夜夫。公卿是上年夜夫,年夜夫則是中年夜夫、下年夜夫。
 
10《禮記·曲禮上第一》有門生侍奉師長之禮:“從于師長教師,不越路而與人言。”鄭玄注:“師長教師,白叟教學者。”“白叟教學者”,《周禮注疏》卷二稱“師”,則“師長教師”即“師”。年齡時代老師沒有年夜夫以上的官職,門生則稱“師長教師”;老師是公卿年夜夫則尊稱“夫子”;老師是華夏公卿方可尊稱“子”“某子”,普通年夜夫不得尊稱“子”“某子”。戰國晚期禮制能夠即已松弛,所以《論語·先進篇》11·13閔損門生尊稱閔損為“閔子”,《孟子·離婁下》8·29尊稱顏回為“顏子”。閔損、顏回平生均未出仕。
 
11如記錄孔子與齊景公、陽虎打交道的幾章語錄,天然是他擔任魯國公卿“相”之前的語錄。
 
12原憲平生僅僅當過孔子的管家,見《雍也篇》6·5,以及《仲尼門生列傳》。老師往世后,他終身未出仕,只是今朝尚未發現原憲設帳的任何證據。
 
13子路只先后做過魯國上卿季康子、衛國上卿孔悝的總管。年齡時代上卿總管普通都會出任朝廷年夜包養條件夫,但不成能是公卿。依照周禮,華夏年夜國公卿才幹被尊稱為“某子”“子”,子路只是年夜夫,門徒記錄子路語錄時,應該尊稱子路為“夫子”,但不克不及尊稱“仲子”“子”。曾參師徒編輯《論語》時,稱呼子路的表字,不稱“仲子”,禮制上也沒有問題,但也不讓子路門徒尊稱子路為“夫子”(參見:《論語本意·學而篇》1·1,北京:商務印書館,2019年)。
 
14詳見包養合約:吳天明《論語本意·學而篇》1·1,北京:商務印書館,2019年。
 
15詳見:吳天明《論語本意·衛靈公篇》15·42,北京:商務印書館,2019年。
 
16過往的經師們,只是批評編輯者不該將《陽貨篇》17·5、17·7兩章選進《論語》,認為此舉有損圣人抽像。后世經師則為圣人諱,作出了一些并不確切的解釋。這樣的懂得尚不夠深入。
 
17太史公寫作《仲尼門生列傳》,特別是在寫作後面的三十五位門生的傳記時,其重要依據即是《論語》,所以我推測,他應該重要根據《子張篇》19·25斷定陳亢不是孔子的門生。
 
18《禮記·檀弓下第四》:“陳子車逝世于衛,其妻與其家年夜夫謀以殉葬,定而后陳子亢至……子亢曰:‘以殉葬,非禮也。’”鄭玄注“:子亢,子車弟,孔後輩子。”《論語·學而篇》1·10“:子禽問于子貢。”鄭玄注“:子禽,門生陳亢也。”可見鄭玄認為“陳子亢”即“陳亢”,且斷定他是孔子的授業門生。《季氏篇》16·13,“陳亢問于伯魚”,邢昺疏:“門生陳亢。”《子張篇》19·25,“陳子禽謂子貢”,邢昺疏:“此子禽必作陳亢,當是同其姓字耳。”邢昺二疏,包養網比較當均采納了鄭玄注。《禮記正義》《論語注疏》均據中華書局1979年影印本《十三經注疏》。
 
19但凡本文援用的孔後輩子的統計數據,包含孔後輩子在《論語》中出現的次數,設帳門生的語錄篇數等等,均參見吳天明《論語本意》附錄《論語所及孔後輩子索引》,為了節省文字,以下不再逐一出注。
 
20依照周禮,只要在孔門以外,在不稱孔子的姓名表字,人家就能夠不了解是誰的情況下,或許為了表現對位置比孔子高的諸侯、上卿的特別尊重,孔後輩子才可以稱呼孔子的姓名表字。在子貢帳下,應與在孔子帳下一樣,都應該尊稱孔丘為“孔子”“子”。所以陳亢在子貢帳下這般稱呼孔子,是極其無禮的,斷非授業門生所當為。
 
21曾參師徒居心不稱孔子的部門設帳門生為“某子”,就有維護孔子道統的考慮。這一事實,可以與《子張篇》19·25的特別設定相互發明(詳見:吳天明《孔後輩子稱“子”現象研討》,載《湖北社會科學》,2018年第12期)。
 
22孔子之子孔鯉,字伯魚。伯魚之子孔伋,字子思。子思設帳,證據良多,孟子就是子思的徒孫。戰國時代禮制松弛,孔門徒子徒孫稍有官職學問者,均可稱“子”,但迄今尚未發現戰國文獻稱子思為“孔子”“子”的證據。這也說明,由于孔丘被尊稱為“孔子“”子”,其子孫均不得這般尊稱。
 
23子曰“:二三子以我為隱乎?吾無隱乎爾。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,是丘也”(《述而篇》7·24)。
 
24“師長教師”是周代對一切年長者的尊稱。原憲出任華夏年夜國公卿才可尊稱“原子”,但今朝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曾經出仕,更不要談出任公卿。
 
25年齡正人的名,往往是單名;表字,往往是雙字,並且他們的表字,往往作“子某”。正人互稱表字時,可以稱“姓氏+表字”,如上文所引“陳子禽”;可以稱“表字”,如上文所引“子禽”;可以稱“姓氏+表字但無‘子’字”,如“顏淵”,顏回表字“子淵”;還可以稱“表字但無‘子’字”,如《論語·子張篇》19·15、19·16“張”,均將“子張”的“子”字省略了。顓孫師表字“子張”。
 
26《雍也篇》6·4、《子路篇》13·14均尊稱“冉子”,可知這兩章都是冉求之門徒所記錄的冉子語錄。
 
27如《學而篇》1·8,《衛靈公篇》1包養網推薦5·30,《子張篇》19·8、19·21。
 
28周代魯君的明日長子嗣位為魯侯,即所謂“魯公”;明日次子到王朝擔任卿士,即所謂“周公”。這是古來學者都很熟習的歷史事實。可是本章中的這個“周公”不成能指在王朝做卿士的“周公”,而應該指“魯公”,即魯國諸侯,這一章語錄的意義才圓通。年齡時代還有以“魯公”為“周公”的特別說法,只是現在可以看到的史料比較少罷了。現代學者往往不碰這個問題,近代以來的學者往往直接將“周公”翻譯為“周公”,這實際上也回避了問題,讓這一章語錄無法自圓其說。我在《論語本意》中對“周公”即“魯公”已有詳細的考證和說明,恕不重復。
 
29《左傳·哀公十一年》記載,這年魯齊年夜戰,冉求擔任魯軍副統帥,統帥偏師左軍,是以可以推知他不僅是季康子的家臣,同時還是魯國朝廷的年夜臣,與季康子同朝為官。年齡時代上卿家臣之長同時也是朝廷年夜臣的工作并不少見,例如公叔文子即推薦本身的家臣做了朝廷年夜臣,心甘情愿與家臣同朝為官,并且是以獲得孔子的贊譽(參《憲問篇》14·18)。
 
30見:《雍也篇》6·4,《子路篇》13·14。
 
31見:《陽貨篇》17·4。
 
32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3·2引有宰我語錄。
 
33如《雍也篇》6·8。
 
34見:《左傳·哀公十三年》。
 
35《論語·憲問篇》14·21記載,哀公讓孔子“告夫三子”,與《左傳》所記略有分歧。
 
36見:《左傳·襄公二十八年》。
 
37見:《左傳·昭公二年》。
 
38見:《國語·晉語九》第一章包養一個月價錢

 

 

責任編輯:近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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